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與環境保護稅法同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對于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保障環境保護稅法順利實施,有必要制定實施條例,細化征稅對象、計稅依據、稅收減免、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界限、增強可操作性。
《條例》對《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中其他固體廢物具體范圍的確定機制、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的范圍、固體廢物排放量的計算、減征環境保護稅的條件和標準,以及稅務機關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協作機制等做了明確規定。
《條例》明確,2003年1月2日國務院公布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了五種暫予免征和二種減征的情形:
五種暫予免征情形:
一是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予免稅。但鑒于規?;B殖對農村環境影響較大,需要區別不同情況予以征免稅,所以未將其列入免稅范圍。
二是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對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因此,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免征稅。
三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達標排放污染物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免繳排污費,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對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達標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予免稅。
四是為鼓勵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納稅人符合標準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暫免征稅。
五是國務院批準暫免征稅的其他情形。
二種減征情形:
根據污染物排放濃度實行差別化征稅政策,對促進企業減排可以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F行排污費制度,只規定了一檔減征政策,即對排污單位排放大氣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50%以上的,減半征收排污費??紤]到將排放濃度值降到規定標準的50%以上技術要求較高,企業可能享受不到優惠政策。為充分發揮稅收的激勵引導作用,進一步調動企業改進技術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積極性,稅法根據納稅人排放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程度不同,設置了兩檔減稅優惠,即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30%的,減按75%征稅;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稅,進一步鼓勵企業改進工藝、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來源:新華社)